為減輕應考人負擔,律師、司法官考試將有變革!考選部考量司法官特考與律師高考的考試方式類似、考試日期接近、考試科目與內容高度重疊,自民國103年將兩種考試第一試合一舉行後,日前進行法規修正預告,將第二試合一舉行,預告期間,民眾反映均表支持,因此,很可能最快今年8月上路。

司法官考試分三試,第一試筆試考採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法律倫理;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各、法學英文。

第二試筆試考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國文(作文、公文、測驗);第三試為集體口試。

律師考試分為二試,第一試從103年起,已經和司法官第一試同時舉行;第二試考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和司法官第二試科目一樣。另外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等4科為選試科目,應考人任選1科應試。

每年司法官跟律師考試各約一萬人報名,應考人可同時報考2項考試或僅1項考試。考選部長蔡宗珍表示,多合一法律專業資格考試已在法界倡議多年,也是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建議,各界對於應先從司法官考試與律師考試整合做起有高度共識。過去兩年多來,在法界學者專家合作下,考選部已為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的專業科目建置好共通題庫,過去2年4次考試均已使用題庫試題,準備工作已經完成。

未來兩種考試第二試相同科目合一,包括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等,應考人可報考兩種考試第二試或其中之一,最後的考試成績分別依司法官錄取標準與律師及格標準,分別判定是否上榜。簡言之,兩項考試分別報名、同時考試、相同試題、單一應試、分別錄取或及格。

有考生擔心如此一來減少一次考試與上榜機會,蔡宗珍表示,請考生安心,所有應考人的機會與權益沒有任何改變。即使兩種考試第二試維持現制分別舉行,其考試結果也無法流用,自然也不會有多一次考試多一個機會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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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San Chi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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