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改變台灣三分鐘"這個粉專上寫尊重民意維護法感,俺合理懷疑這是不顧北京反對前提下提出智商比狗便便還低的言論
關於各種法律的爭議問題,俺想每個人都有他的思想
"改變台灣三分鐘"這個粉專頭殼裝薯條,擺明法律學分死當卻又要提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就很詼諧阿!!!(簡直到了灰心的程度)
所謂的言論自由,必須建立在1.邏輯2.道德3.不傷害他人4.禮儀,為前提(俺都不好意思說這是尊重民意維護法感是腦袋裝薯條的人都不敢講的言論)
首先來談談「尊重民意維護法感」是尛邏輯?
歷年反對廢除死刑的民調都超過八成,近期民調還
邏輯上完全不通,有許多資料是具有高度專業性也不能外漏,而這些資訊是一般人無須,也不可能看到的,可能是還在研究中或不成熟的研究,八成的民眾都是道聽塗說與接收著似是而非的媒體資訊在評斷一件事情,另外民眾情緒可透由媒體的剪接與資訊的斷層煽動使判斷方向往輿論的一方傾倒,從而達到煽動者的目的,而發這篇文的俺合理的懷疑目的是在操作低智商的輿論!
SAN老師上課時間-輿論手段
輿論手段是指社會各方面通過大眾傳播渠道,運用各種宣傳,新聞媒介,以輿論的方法對政黨,群眾團體,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務人員和其他人員的各種經濟行為進行監察,督促和制約的手段。
輿論手段的實質是利用社會輿論對經濟領域的違法、違紀、悖理現象予以揭露,並有針對性、傾向性地反映公眾的意見和要求,從道義上批評某些不合理的經濟現象,從而達到監督人們的經濟行為,控制經濟運動的目的。
而反之讓有心人操作,他們的監督與控制目的為何?過度的民意就是民粹!一切就像回到中古世紀的獵巫行動,荒謬與極其不合法但在當下都是河蟹化!
所以講回來,死刑存廢是民意問題嗎?
1.法律專家學者做什麼?道歉能解決問題也不需要警察啦!
2.要法官做什麼?有案件開直播搞民調就好了!
死刑存廢的議題一直都是在我們「憲法」層級討論的人權問題,在國外部份的人權公約裡面跟背後的研究報告會加以深入論述,因為涉及層面太多了,所以有些第須也沒有貿然廢死,不懂法律不該死,但不估狗一下跟查維基百科就是罪該萬死!
不是反對新觀念
但要了解全部,深入思考才是對的
一知半解 真的會害死人
如果可以單純用”民調”來處理,人家阿豆阿就不用耗費那麼多時間跟力氣在探討研擬公約了!
還有這「民意」從哪裡來?說有民調,那麼民調的母體(樣本)範圍到哪裡?地區?年齡?教育程度?問題內容?(民意調查是很專業的範圍,不是隨便說說的好嗎!)
維護法感?哪裡來的法感?沒有法律基礎的法感叫法感嗎?那只能說是你的「個人感覺」而已!
就連大學四年法律系畢業的同鞋,也不敢說自己法感正確,真不知道是維護法感還是維護你的感覺!